標題: | 博山區農村危房改造對象申請條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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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號: | 11370304004218752Q/2023-5441178 | 文號: | |
發文日期: | 2023-06-21 | 發布機構: | 博山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
農村脫貧享受政策戶、防止返貧監測幫扶對象、低保戶、分散供養特困人員,以及因病因災因意外事故等剛性支出較大或收入大幅縮減導致基本生活出現嚴重困難家庭等農村低收入群體住房安全未保障的,可由農戶向村委會(社區)提出申請,按照村評議、鄉鎮審核、區級審批工作程序,對經鑒定(評定)住房屬C、D級或無房戶予以支持,另有安全住房的不得納入政策支持范圍。對于保障對象本人無法提出申請的,由村委會(社區)協助其提出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