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 博山區政府辦公室2020年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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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號: | 113703040042180156/2021-5127705 | 文號: | 無文號 |
發文日期: | 2021-01-29 | 發布機構: | 博山區政府辦公室 |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國務院令711號)等文件的要求,現將區政府辦公室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進行總結報告。本報告由總體情況、行政機關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行政機關收到和處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情況、因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被申請行政復議提起行政訴訟情況、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改進情況、其他需要報告的事項等6部分組成。報告中所列數據統計期限自2020年1月1日始,至2020年12月31日止。
一、總體情況
2020年,按照《條例》和國務院、省、市政府關于政務公開的工作部署,建立健全政務公開工作機制和制度,全面推進決策、執行、管理、服務、結果公開,全力推進政府信息公開工作。
(一)加強組織領導,強化監督考核培訓
1.健全領導體制機制。2020年調整充實了政務公開工作領導小組,印發《2020年博山區政務公開工作要點的通知》、《2020年政務公開工作評估考核方案》,細化、分解各項重點工作任務,落實責任主體部門,確保各項工作扎實推進落實。
2.強化監督考核和培訓。嚴格落實《政府信息公開保密審查辦法》,進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開保密審查機制,規范審查程序,落實審查責任。委托第三方機構對鎮(街道)、區直部門開展考核評估工作。將政務公開工作納入全區績效考核,督促鎮(街道)、各部門及所屬相關事業單位強化政務公開工作力度。年初制定年度政務公開培訓計劃,全年共舉辦區級層面政務公開培訓7次,累計培訓360余人。講解了政務公開評估指標、網站信息發布以及依申請公開工作處理規范與流程,有效提升了政務公開工作人員的專業化水平。
(二)政府信息主動公開方面
為進一步提升我區政務公開標準化規范化水平。下發《關于全面推進基層政務公開標準化規范化工作的通知》,對照國務院部門制定的26個試點領域標準指引,編制完成本級政府、鎮辦、部門政務公開事項標準目錄,并在政府門戶網站“政府信息公開”平臺集中發布。規范政府信息公開專欄設置,對政府信息公開指南、政府信息公開制度、法定主動公開內容、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四個版塊內容進行全面梳理。同時做好重點領域信息公開、政策解讀、公眾參與、建議提案辦理、會議公開等專欄建設和內容保障工作。2020年,以區政府和政府辦公室名義印發的政策性文件、規范性文件、政府規章共49件,全部依法公開。設置常務會議專欄,對議定事項、會議解讀、會議文件、媒體報道等集中展示。2020年,共召開了區政府常務會議15次,全部進行了公開解讀。全區各部門單位利用區政府門戶網站主動公開各類信息6650余條。無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委員提案辦理情況。
(三)細化文件解讀,做好熱點回應。
完善解讀機制,堅持將政策解讀與政策制定同步考慮、同步安排,按照“誰起草、誰解讀”的原則,在政府網站設置政策解讀專欄,對涉及面廣、社會關注度高的政策性文件及時、準確發布解讀信息,有效開展輿論引導,方便公眾對政策性文件的理解。全年共發布政策解讀文章36余篇。設立區長信箱和部門信箱、博山微博、博山微信等專欄,及時回復公眾關注的社會熱點問題。
(四)加強政府信息管理。健全文件公開屬性源頭管理機制,將“五公開”要求落實到公文辦理程序,政府信息公開審查程序與政策性文件制作審批同步進行,區政府和區政府辦公室在擬制公文時,明確主動公開、依申請公開、不予公開屬性,隨公文一并報批。加強政府信息公開前依法依規嚴格審查,避免發生信息發布失信、影響社會穩定等問題。
(五)全面規范依申請公開。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渠道,確保當面、信函、網絡申請受理渠道和咨詢電話暢通,方便公眾提交申請;規范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接收、登記、辦理、審核、答復、歸檔等各環節工作,在辦理和答復過程中做到與申請人充分溝通,按時答復,盡可能滿足申請人信息需求。2020年,共辦理向區政府和區政府辦公室提出的政府信息公開申請4件,全部按時辦結。
(六)做好政府網站建設維護。為充分發揮政府網站信息公開第一平臺作用,不斷完善內容建設,豐富信息資源;規范欄目設置,提高信息展示的科學性和查閱的便民性。發揮政務微信、微博、移動客戶端靈活便捷優勢,做好信息發布、政策解讀和辦事服務工作,增強公開實效,提升服務水平。
二、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
第二十條第(一)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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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內容 |
本年新制作數量 |
本年新 公開數量 |
對外公開 總數量 |
規章 |
0 |
0 |
0 |
規范性文件 |
6 |
6 |
25 |
第二十條第(五)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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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內容 |
上一年項目數量 |
本年增/減 |
處理決定數量 |
行政許可 |
0 |
0 |
0 |
其他對外管理服務事項 |
0 |
0 |
0 |
第二十條第(六)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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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內容 |
上一年項目數量 |
本年增/減 |
處理決定數量 |
行政處罰 |
0 |
0 |
0 |
行政強制 |
0 |
0 |
0 |
第二十條第(八)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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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內容 |
上一年項目數量 |
本年增/減 |
|
行政事業性收費 |
0 |
0 |
|
第二十條第(九)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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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內容 |
采購項目數量 |
采購總金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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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集中采購 |
17 |
282.16萬元 |
三、收到和處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情況
(本列數據的勾稽關系為:第一項加第二項之和,等于第三項加第四項之和) |
申請人情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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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組織 |
總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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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業企業 |
科研機構 |
社會公益組織 |
法律服務機構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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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數量 |
4 |
0 |
0 |
0 |
0 |
0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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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年結轉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數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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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辦理結果 |
(一)予以公開 |
4 |
0 |
0 |
0 |
0 |
0 |
4 |
|
(二)部分公開(區分處理的,只計這一情形,不計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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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開 |
1.屬于國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規禁止公開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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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穩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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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護第三方合法權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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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屬于三類內部事務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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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屬于四類過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屬于行政執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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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屬于行政查詢事項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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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無法提供 |
1.本機關不掌握相關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沒有現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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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補正后申請內容仍不明確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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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處理 |
1.信訪舉報投訴類申請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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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復申請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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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開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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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無正當理由大量反復申請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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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機關確認或重新出具已獲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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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處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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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總計 |
4 |
0 |
0 |
0 |
0 |
0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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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結轉下年度繼續辦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開行政復議、行政訴訟情況
行政復議 |
行政訴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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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果維持 |
結果糾正 |
其他結果 |
尚未審結 |
總計 |
未經復議直接起訴 |
復議后起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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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果維持 |
結果糾正 |
其他結果 |
尚未審結 |
總計 |
結果維持 |
結果糾正 |
其他結果 |
尚未審結 |
總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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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0 |
0 |
0 |
1 |
0 |
0 |
0 |
0 |
0 |
2 |
0 |
0 |
0 |
2 |
五、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改進措施
2020年,我辦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穩步推進,在信息公開的及時性、便民性等方面與需求還存在一定差距,主要表現在:一是主動公開的信息更新不夠及時,公開內容有待進一步深化;二是依申請公開工作的規范化水平有待進一步提高;三是政策解讀不夠及時和全面,解讀回應有待強化。
結合工作中的不足,2020年積極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加強政務公開工作制度建設,不斷規范工作程序,創新工作方式,使政務公開工作在制度化、規范化方面有新的突破。二加強推進政府網站的功能建設,優化整合板塊欄目,提升政府網站的信息發布量和檢索能力。不斷提升信息發布、解讀回應、政民互動、辦事服務的整體水平。三是加強對部門政府信息公開申請答復工作的監督和指導,規范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辦理程序,提高政府信息公開申請答復的法制化和規范化水平。四是強化對政務公開工作的督查考核力度。按照年度重點任務目標安排,不定期開展抽查暗訪,認真督促各項工作任務落實到位、政務信息公開到位,推動政務公開工作持續性開展。
六、其他需要報告的事項
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