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 文稿解讀:《博山區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博山區藥品安全事件應急預案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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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號: | 113703040042180156/2023-5420673 | 文號: | 無文號 |
發文日期: | 2023-10-13 | 發布機構: | 博山區政府辦公室 |
近日,博山區人民政府辦公室擬印發《博山區藥品安全事件應急預案》(以下簡稱《預案》),為藥品安全事件應急處置提供有效政策保障。
一、編制目的
為指導和規范藥品(含醫療器械,下同)安全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有效預防、及時控制各類藥品安全事件,最大程度地減少藥品安全事件對公眾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的危害。
二、編制背景
2019年12月1日,新修訂的《藥品管理法》正式施行,明確要求“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制定藥品安全事件應急預案”。2020年12月31日,山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了《山東省藥品安全事件應急預案》。2021年1月24日,淄博市政府印發修訂后的《淄博市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博山區委、區政府始終高度重視藥品安全工作,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按照區委、區政府的決策部署,參照《山東省藥品安全事件應急預案》《淄博市藥品安全事件應急預案》,立足當前藥品安全形勢和我區實際,起草了《預案》,廣泛征求部門意見后印發。
三、編制意義
《預案》是藥品安全應急工作的頂層設計,體現了區委、區政府對藥品安全工作的高度重視,有利于指導和規范全區藥品安全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進一步規范和完善我區藥品安全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程序,建立健全藥品安全突發事件的應對工作機制,對有效預防、及時控制各類藥品安全事件,最大程度地減少藥品安全事件對公眾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的危害,更好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具有重大意義。
解讀機關:博山區市場監管局
聯系電話:4298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