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 文稿解讀:《博山區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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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號: | 113703040042180156/2023-5403235 | 文號: | 無文號 |
發文日期: | 2023-11-01 | 發布機構: | 博山區政府辦公室 |
近日,博山區人民政府辦公室修訂印發了《博山區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以下簡稱《應急預案》),適用于博山區行政區域內出現除沙塵天氣外的重污染天氣時的應急工作,現將有關政策解讀如下。
一、編制背景
黨的二十大報告中指出“加強污染物協同控制,基本消除重污染天氣”。重污染天氣影響人們正常生活,危害人體健康。依法實施重污染天氣應急減排,是預防和緩解重污染天氣影響、保障群眾身體健康的必要措施。
2023年10月11日,淄博市政府辦公室印發《淄博市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淄政辦字〔2023〕59號),對細顆粒物(PM2.5)為首要污染物的重污染天氣黃、橙、紅三個等級的預警發布條件進行了調整,明確了以臭氧(O3)為首要污染物的重污染天氣的預警啟動標準及應急響應情況。按照國家、省、市重污染天氣應對工作部署,進一步提升我區重污染天氣應對的科學性和精確性,切實保障公眾身體健康,對《應急預案》進行了修訂。
二、主要內容
《應急預案》共十章。第一章為總則,明確《應急預案》的編制目的、編制依據、適用范圍、預案體系及工作原則。第二章為組織機構及職責,明確區重污染天氣應急指揮部成員單位及職責。第三章為預報預警,明確重污染天氣預警分級由低到高順序依次分為黃色預警、橙色預警、紅色預警三個等級,對重污染天氣預警分級、預警發布、預警解除與調整等作出相關規定。第四章為應急響應,明確應急響應分級、響應啟動、總體減排要求、應急響應措施、應急響應終止、信息報送和總結評估等內容。第五章為保障措施,明確組織保障、經費保障、物資保障、信息聯絡保障等內容。第六章為信息發布,明確應急預案發布和預案啟動信息發布等內容。第七章為應急演練,明確關于應急演練的有關要求。第八章為預案管理,包括預案宣傳、培訓、備案、修訂條件等內容。第九章為強化監管,明確應急措施落實情況的監督檢查要求。第十章為附則。
三、修訂重點
一是調整了預警分級標準。根據生態環境部統一要求,將以細顆粒物(PM2.5)為首要污染物的重污染黃色預警條件調整為預測日AQI>200或日AQI>150持續48小時及以上,橙色預警條件調整為預測日AQI>200持續48小時或日AQI>150持續72小時及以上,紅色預警條件調
整為預測日AQI>200持續72小時且日AQI>300持續24小時及以上。
二是增加了臭氧重污染應急要求。為應對夏季臭氧(O3)超標導致重污染天氣的問題,增加了O3重污染應急的有關內容,規定了O3預警啟動標準為預測日AQI>150持續2天及以上,明確了O3重污染應急響應期間污染物減排比例要求和應急響應措施,有效應對O3重污染問題。
三是完善了責任追究有關要求。突出了企業主體責任,對應急響應期間未落實應急減排要求、自動監測數據造假、生產記錄造假等行為,嚴格依法追究責任。
解讀機關:淄博市生態環境局博山分局
聯系電話:0533-42526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