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 博山區信訪局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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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號: | 11370304334642994W/2016-5037042 | 文號: | 無文號 |
發文日期: | 2016-01-20 | 發布機構: | 博山區信訪局 |
本報告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以下簡稱《條例》),由博山區信訪局編制,包括制度建設情況,主動公開情況,依申請公開情況,因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行政復議、提起行政訴訟情況,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存在的主要問題和下一步打算。本年度報告統計時限是201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公布方式為主動公開,聯系方式:淄博市博山區縣前街40號,郵編:255200,電話:0533-4110376。
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機制和制度建設情況
為全面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我局成立了由局長任組長,分管局長任副組長,各科室科長、主任為成員的政府信息公開領導小組,負責推進、指導、協調全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明確1名工作人員具體承擔我局信息公開的日常工作。各科室都建立了專門的工作機制,將責任明確到人,做到了層層抓落實,為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長期有效的開展提供了保障。為確保我局信息公開的真實、及時、有效、安全,我單位嚴格按照信息公開保密審查制度的規定、政府信息公開保密審查的原則和保密審查的程序開展政府信息公開工作。
二、政府信息主動公開工作情況
能夠在規定的期限內,按照法定的范圍、法定的程序主動公開政府信息,并及時更新,對需要公眾廣泛知曉的政府信息通過多種形式、多種渠道予以公開,沒有公開不應當公開的政府信息;沒有發現有影響或者可能影響社會穩定、擾亂社會秩序的虛假或者不完整信息。2015年,公開信息數1條。
三、政府信息依申請公開工作情況
明確依申請公開的受理機構和程序,通過電子郵件、傳真、信函、網站等多種渠道,按規定受理、審核、處理、答復。明確規定了在公開政府信息前,由分管領導對擬公開的政府信息進行審查,沒有未經審查或審查不當公開涉及國家秘密或危及國家安全、公共安全、經濟安全和社會穩定的政府信息的現象,沒有未經權利人同意公開或未經審查公開涉及商業秘密、個人隱私的政府信息的現象發生,對不能確定可以公開的政府信息能夠按照規定報有關部門或同級保密部門確定后才予以公開。 截至目前,暫無依申請公開的信息,暫無收費及減免情況。
四、存在問題
一是公開的形式不夠。由于受財力的限制,政府信息公開的形式受到制約,除在博山政務網、政務公開專欄公開外,還需更多形式更多渠道方便群眾獲取更多更新的信息。二是信息公開內容有待豐富。目前,網站信息內容不夠豐富,有待加強。
五、下一步打算
一是加大公開力度,切實豐富信息公開的內容。按照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要求,加強與上級部門聯系。同時,對部門的信息,按“公開為原則,不公開為例外”的要求,除政策、法律明確規定不予公開的信息外,我們將進一步加大信息公開力度,豐富公開內容,努力做到信息公開的內容不斷充實和完善。
二是加大創新力度,不斷拓寬信息公開渠道。努力探索信息公開的新路子,開展多種形式的信息公開方式,暢通公開渠道,方便群眾及時了解信訪信息,有針對性開展工作,廣泛聽取群眾的意見與建議,把人民群眾普遍關心、涉及群眾利益信息作為政府信息公開的重點內容予以公開。
2016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