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 博山區統計局2016年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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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號: | 113703040043272118/2017-5024237 | 文號: | 無文號 |
發文日期: | 2017-01-19 | 發布機構: | 博山區統計局 |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和《博山區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做好2016年年度政府信息公開工年度報告編織發布工作的通知》要求,特向社會公布2016年度本部門政府信息公開年度工作報告。
報告中所列數據的統計時限為2016年元月1日至12月31日,若有疑問,請直接與博山區統計局聯系(聯系電話:4110181,傳真電話:4170980)。
一、概述
2016年,博山區統計局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以下稱《條例》)、《山東省政府信息公開辦法》規定和有關文件要求,緊密結合統計工作,積極推進政務公開化、制度化、規范化,加強組織領導,加大工作力度,努力保障人民群眾的知情權、參與權和監督權,積極推進信息公開工作的深入開展。
(一)加強領導,保障有力。我局始終高度重視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成立了政府信息公開指南及目錄編制方案領導小組,編制并印發了《博山區統計局政府信息公開指南及目錄編制方案》,并專門成立了由局主要領導任組長,分管局長任副組長,科室負責人為成員的信息公開領導小組。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并指定專人負責統計信息網絡更新維護和向淄博市統計局內網、博山區政務公開網提供信息工作。形成了職責分明、分工合理、各司其責、齊抓共管的工作局面,及時協調解決實際工作中出現的問題,切實保障了我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順利開展。
(二)健全制度,夯實責任。嚴格按照《統計法》、《保密法》的有關條例和其他政策法規制訂了《博山區統計局政府信息公開保密審查制度》《博山區統計局政府信息公開指南》和《博山區統計局政府信息公開責任追究制度》并上網公布,同時專門制定一套信息公開、報送流程及管理辦法,將公開信息的條目具體落實到相關科室,明確了各科室的信息公開職責,保證了我局信息公開工作有序進行。
(三)加強培訓,強化學習。召開專題會議,學習精神實質。我局積極開展《條例》的貫徹落實準備工作,多次召開會議,學習傳達《條例》和省、市有關文件精神,積極組織相關工作人員參加《條例》學習培訓。
(四)探索創新,提升服務能力。在認真做好常規主動公開信息的加載、更新的同時,加強統計網站和公共郵箱建設,把此作為公開信息的重要途徑,嚴格執行統計數據發布計劃,規范數據發布的內容和時間,做到信息統計內外網發布與政府信息公開管理系統的同步更新。
二、政府信息主動公開情況
(一)信息公開工作數量多,范圍廣。2016年度,博山區統計局通過各種媒介主動公開各類政府信息達73條,其中:統計年鑒1冊,統計手冊1冊,統計公報1篇,統計月報11冊,區政府政務網2篇,市統計局信息網17篇,兩辦信息40篇。另外,通過電話或郵件等其他方式提供數據3000余筆。
(二)公開媒介豐富,加大公開力度。我局依托淄博市統計內網實現了對機構職能、政策法規、統計信息、統計制度標準、行政許可、行政執法等方面的公開,在內部網站上公示。在公眾參與方面,我局在淄博市統計內網上公布了網上服務、查詢、舉報等全面的聯系方式,實現了為民服務、信訪舉報、反映問題和咨詢的功能,以做實、做細為原則,切實為政府信息公開做好各項準備工作。同時通過編制紙質統計月報、統計年鑒、統計公報等形式通過報刊、網絡和電話等及時向社會發布我區經濟運行情況,解讀統計數據,切實為區委區政府、有關部門和社會各界服務好、建言好、當好參謀。
三、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辦理情況
未收到政府各類信息申請。
四、政府信息公開收費及減免情況
不存在收費和減免情況。
五、因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行政復議、提出行政訴訟的情況
2016年度我局未發生因政府信息公開涉及行政復議、提起行政訴訟的情況。
六、政府信息公開保密審查及監督檢查情況
為認真做好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我局始終堅持“公開為原則、不公開為例外”,盡可能最大限度地將統計方面的法律、法規和各種統計信息通過各種渠道對外公布。將信息明確分為主動公開、依申請公開和不予公開三類,在主動公開信息工作中,建立保密審查制度,按照“誰提供,誰審核,誰負責”的原則,明確保密審查的職責分工、審查程序和責任追究辦法;同時對外公布監督電話、信箱、電子郵箱,形成良好的輿論監督氛圍,保證了公開信息的準確性、權威性和時效性。
七、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改進措施
(一)主要問題:2016年我局在建設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中做了大量準備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績,但在工作中還存在一些薄弱環節。一是個別數據在公布時間上還有待與相關部門進一步溝通協調,確保信息公開的時效性進一步提高;二是網站后臺依托市統計局,局限了維護更新與優化服務等;三是社會各界及人民群眾對統計信息越來越大,通過各種方式咨詢的越來越多,但統計人員因日益繁重工作在一定程度上影響了信息工作的深入開展。
(二)改進措施:一是進一步加強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規范化建設,不斷完善政務信息公開機制,逐步健全各項工作流程和工作機制;二是進一步豐富信息公開內容,深入挖掘業務類信息,開發更多統計產品,進一步做好統計服務工作。三是進一步拓寬公開渠道、創新公開辦法、豐富公開形式,為群眾提供更加方便快捷的信息公開服務
2017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