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 博山區水利局政府信息公開指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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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號: | 113703040042181462/2024-5156031 | 文號: | |
發文日期: | 2024-02-22 | 發布機構: | 博山區水利局 |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本機關制作和從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獲取并由本機關保存的政府信息,除依法免予公開的外,由本機關負責主動公開或者依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申請予以提供。
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開服務,本機關編制了《博山區水利局政府信息公開指南》(以下簡稱《指南》)。需要獲得本機關政府信息公開服務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建議閱讀本《指南》。
本《指南》每年更新一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可以在博山區人民政府網站(http://haxgps.com)上查閱本《指南》,也可以到本《指南》指定發放點博山區水利局(地址:博山區縣前街46號) 領取。
一、信息分類和編排體系
本機關在職責范圍內,負責主動或依申請公開下列各類政府信息:
(一)機構職能
主要包括:本機關機構設置及主要職能情況;機構領導及分工情況;內設機構設置及職能情況;局屬單位設置及職能情況等。
(二)政策法規
主要包括:由本市制定,與本機關職責相關的地方性法規、規章;以本機關名義發布或者本機關作為主辦部門與其他部門聯合發布的規范性文件等。
(三)規劃計劃
主要包括: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專項規劃、區域規劃;本機關階段性工作計劃、工作重點安排等。
(四)業務工作
主要包括:本部門各項行政許可的事項、依據、條件、數量、程序、期限以及申請行政許可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錄及辦理情況等。
(五)統計數據
主要包括:財政預算、決算報告;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統計信息;專項統計報告;年鑒等。
(六)其他
主要包括:本機關重要會議、活動的主要情況;人事任免事項;本機關公務員及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招考錄用計劃、程序、結果等,以及本機關職責范圍內依法應當公開的其他信息。
為方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查詢本機關主動和依申請公開的政府信息,本機關編制了《博山區水利局政府信息公開目錄》(以下簡稱《目錄》)。本機關在編排以上各類政府信息時,按照業務和信息類別,劃分為1級類目。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可以在博山區人民政府網站(http://haxgps.com)政務公開欄目上查閱該《目錄》,也可以到博山區水利局(地址:博山區縣前街46號) 查閱。
二、獲取形式
(一)主動公開
本機關主動公開的政府信息范圍,詳見《目錄》。
● 公開形式
本機關政府信息公開主要采取政府網站網上公開形式。本機關網上信息公開網址為http://haxgps.com。
本機關還將采用以下輔助方式主動公開政府信息:
1、通過政府公報、新聞發布會等形式和報紙、廣播、電視等公共媒體主動公開政府信息;
2、本機關在博山區水利局辦公室設有政府信息公開查閱點,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可以到該查閱點查閱本機關公開的政府信息;
3、本機關在辦公樓大廳設有政府信息公告欄,主動公開政府信息。
本機關網上公開的信息,網上留存的期限為2年。超過留存期的信息,本機關不再繼續通過網上公開,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可以到本機關設立的查閱點查閱。
● 公開時限
本機關主動公開的政府信息,自政府信息形成或者變更之日20個工作日內予以公開。法律、法規對政府信息公開的期限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二)依申請公開
除本機關主動公開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可以向本機關申請獲取相關政府信息。
本機關政府信息公開申請受理機構(見本《指南》第三條),負責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向本機關提出的政府信息公開申請。
● 提出申請
向本機關申請獲取政府信息的,應當書面填寫《博山區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表》。《申請表》可以在受理機構處領取,也可以在本機關網站上下載電子版,復制有效。
申請人對申請獲取信息的描述請盡量詳盡、明確;若有可能,請提供該信息的標題、發布時間、文號或者其他有助于本機關確定信息內容的提示。
1.本機關受理書面提交的政府信息公開申請。
除申請人當面提交《申請表》外,申請人通過信函方式提出申請的,請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開申請”的字樣;申請人通過電報、傳真方式提出申請的,請相應注明“政府信息公開申請”的字樣。
申請人向本機關申請獲取與自身相關的注冊登記、稅費繳納、社會保障等方面政府信息時,應當出示有效身份證件或證明文件,當面向本機關提交書面申請。
2. 本機關受理通過互聯網提交的政府信息公開申請。
申請人可通過互聯網填寫電子版《申請表》,向本機關提交政府信息公開申請,郵箱為:w4110224@126.com。
本機關不直接受理通過電話、短消息等方式提出的申請,但申請人可以通過電話咨詢相應的服務業務。
● 申請處理
本機關收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提出的政府信息公開申請后,根據需要,通過相應方式對申請人身份進行核對。
本機關收到申請后,將從形式上對申請的要件是否完備進行審查,對于要件不完備的申請予以退回,要求申請人補正信息。
對申請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本機關將根據不同情況分別作出答復,詳見本機關處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流程圖(見附件2)。
本機關辦理申請人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時,能夠當場答復的,將當場答復;不能當場答復的,自收到申請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予以答復;確需延長答復期限的,經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機構負責人同意,延長答復時間不超過20個工作日,并告知申請人。《條例》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本機關依申請提供信息時,除不應當公開的內容外,根據掌握該信息的實際狀態進行提供,不對信息進行加工、統計、研究、分析或者其他處理。
● 收費標準
本機關依申請提供政府信息,按照《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印發<政府信息公開信息處理費管理辦法>的通知》(國辦函〔2020〕109號)和《山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做好政府信息公開信息處理費管理工作有關事項的通知》(魯政辦字〔2020〕179號)收取信息處理費 。
三、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機構
博山區水利局信息公開工作機構、申請受理機構為:博山區水利局辦公室
辦公地址:博山區縣前街46號
郵政編碼:255200
辦公時間:8:30-12:00 13:30-17:00(工作日)
聯系電話:0533-4110224
傳 真:0533-4180207
電子信箱:w4110224@163.com
網上申請平臺地址(將地址復制到瀏覽器中打開):http://www.zibo.gov.cn/jact/front/main.do?sysid=16
四、監督與救濟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本機關提供的與其自身相關的政府信息記錄不準確的,可以向本機關提出更正申請,并提供證據材料。本機關將根據申請作出相應處理,并告知申請人。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本機關在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權益的,可以向上一級行政機關投訴、舉報,也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
上一級行政機關投訴、舉報機構:博山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辦公地址: 博山區縣前街46號
聯系電話:0533-4110087
電子郵箱:bsqzfb@zb.shandong.cn
郵政編碼:255000
辦公時間: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
行政復議受理機構:博山區行政復議辦公室
辦公地址:博山區縣前街46號
辦公時間:8:30-12:00 13:30-17:00(工作日)
郵政編碼:255200聯系電話:0533-4181746
行政訴訟受理機構:博山區人民法院
辦公地址:博山區縣前街1號
辦公時間:8:30-12:00 13:30-17:00(工作日)
郵政編碼:255200
聯系電話:0533-4180156
五、不予公開范圍
行政機關公開政府信息,不得危及國家安全、公共安全、經濟安全和社會穩定。
行政機關在公開政府信息前,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守國家秘密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規和國家有關規定對擬公開的政府信息進行審查。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政府信息,不予公開: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守國家秘密法》等法律、法規和國家有關規定,涉及國家秘密的;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等法律、法規和國家有關規定,涉及不為公眾所知悉、能給權利人帶來經濟利益、具有實用性并經權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術信息和經營信息的;
根據相關法律、法規和國家有關規定,涉及他人身份、通訊、健康、婚姻、家庭、財產狀況等個人隱私信息的;
根據法律、法規和國家有關規定,其他不予公開的。
行政機關認為申請公開的政府信息涉及商業秘密或者個人隱私,公開后可能損害第三方合法權益的,應當書面征求第三方的意見;第三方不同意公開的,行政機關不得公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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