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 博山區工商局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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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號: | 113703040042186132/2016-5017133 | 文號: | 無文號 |
發文日期: | 2016-01-29 | 發布機構: | 博山區工商行政管理局 |
2015年,博山區工商局在區委、區政府的堅強領導下,堅持把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作為規范自身行為、推進依法行政的一項重要工作來抓,圍繞工商職能,不斷創新思路,完善機制,規范流程,扎實推進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深入開展,取得了明顯成效。
一、概述
博山區工商局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開年度報告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和博山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規定編制的,全文包括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概述、政府信息公開的組織領導和制度建設情況、發布解讀、回應社會關切以及互動交流情況、重點領域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推進情況、主動公開政府信息以及公開平臺建設情況、政府信息公開申請的辦理情況、政府信息公開的收費及減免情況、因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提起行政復議、行政訴訟的情況、政府信息公開保密審查及監督檢查情況、所屬事業單位信息公開工作推進措施和落實情況、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改進情況、需要說明的事項與附表等十二個部分。報告所列數據的統計期限自2015年1月1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止。
二、政府信息公開的組織領導和制度建設情況
根據區政府和淄博市工商局的要求,區局成立了由局長鄒鵬同志任組長,各相關部門主要負責人為成員的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由區局信息中心協助辦公室具體負責落實此項工作的開展。專門配備了工作人員,設立了專門的信息申請受理點,建立健全了主動公開工作制度、依申請公開工作制度、保密審查制度等多項工作制度,對依申請公開的信息,嚴格按照申請流程進行。
三、發布解讀、回應社會關切以及互動交流情況
為了積極穩妥的做好工商登記制度改革各項工作,回應社會關切熱點,我局將工商登記制度改革的內容及新登記制度實施后提交材料及時向廣大群眾做好宣傳解釋工作。我局緊緊圍繞 “先照后證”、負面清單、“三證合一”等重點工作,抓住政策發布、重點職能工作、開展的重大活動和社會關注的重熱點問題,凡是需要社會公眾及時了解的情況,凡是不涉密、宜公開的有關政策措施,凡是有利于工商部門形象建設的做法、經驗、成果,我局都在第一時間內迅速采集、編輯、上傳。
四、重點領域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推進情況
在注冊大廳通過電子顯示屏動態發布公開的政府信息,開辟專門場所配置電腦、觸摸屏等設備為群眾提供我局政府信息公開的動態發布和即時查詢。對直接前來咨詢政府信息公開有關情況的群眾,由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人員專門接待,并解答相關咨詢。通過直接互動現場答詢有效彌補了其他公開形式的不足,進一步延伸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外延。針對企業年報、信息公示、抽查制度等重點工作,在注冊大廳設置“咨詢服務臺”,接受咨詢4200余人次。
五、主動公開政府信息以及公開平臺建設情況
采取的形式主要是通過報紙、網站、注冊大廳公示欄、戶外電子廣告顯示屏及普法宣傳發放資料等。其中工商網站包括工商概況、辦事指南等版面。2015年我局主動公開工作動態數52條,為了方便公眾更便捷、更迅速的了解信息,區局及時公布了工商機關內設機構、直屬單位和工商所的設置及其相關工作職能等有關信息。
六、政府信息公開申請的辦理情況
2015年度未受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
七、政府信息公開的收費及減免情況
2015年度未產生政府信息公開收費。
八、政府信息公開復議、訴訟情況
2015年度未發生針對本部門有關政府信息公開的申請行政復議和提起行政訴訟情況。
九、政府信息公開保密審查及監督檢查情況
我局嚴格按照《保密法》及相關規定,嚴格執行政府信息公開前保密審查制度,明確審查工作程序和責任,確保“上網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上網”。
十、所屬事業單位信息公開工作推進措施和落實情況
博山區工商局所屬事業單位有消費者協會辦公室、個體私營企業協會辦公室、淄博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博山分局機關服務中心和博山工商信息咨詢服務中心4個。2015年我局明確辦公室為我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責任科室,負責政府信息公開的日常工作,從而為貫徹施行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提供了強有力的保障。制訂了信息公開指南、信息公開目錄及信息公開制度,為信息公開工作提供了有力制度保障。同時,根據政務信息公開的屬性,我局將政務信息分為主動公開、依申請公開、不予公開三類,在進行信息發布時,嚴格按照以上三種類型進行公開。落實相關配套措施。實行專人負責,并在物力、財力方面予以保障,確保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順利推進。
十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改進情況
(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中存在的不足。
公開工作的氛圍不夠濃厚,信息公開內容與公眾需求存在一定差距,公開流程有待進一步規范,公開形式和載體還不夠豐富,信息量、受理量相對較少。由于區局各項業務工作主要是依據上級工商機關制定的各類規章制度進行處理,區局在業務方面自行制定的屬于主動公開和依申請公開范圍的信息相對較少。目前主動公開的信息基本上都是常規類信息,而區局范圍內沒有依申請公開信息發布。
(二)強化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改進措施。
一是是加強宣傳引導。使社會公眾更多了解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引導公眾正確行使權利,切實提高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實效。二是充實信息公開內容。進一步充實信息公開內容,突出重點、熱點和難點問題。把群眾最關心、反應最強烈的事項作為政府信息公開的主要內容,切實發揮好信息公開平臺的橋梁作用。同時,定期開展業務學習,組織專題培訓,使全體干部職工熟悉政府信息公開的內容、范圍和操作規程,切實增強法治意識、保密意識和公開意識。三是完善工作規范。加強工作規范和長效機制建設,細化工作任務和責任,規范工作流程。進一步梳理所掌握的政府信息,及時提供,定期維護,確保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運作,公眾能夠方便查詢。同時,依托“12315”消費維權網絡加強與群眾互動溝通,更好的服務人民群眾。
十二、需要說明的事項與附表
無其他需要說明的事項
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情況統計表
填報單位(蓋章):博山區工商行政管理局
統 計 指 標 |
單位 |
統計數 |
一、主動公開情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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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數 |
52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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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主動公開規范性文件數 |
0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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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發規范性文件總數 |
0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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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通過不同渠道和方式公開政府信息的情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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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政府網站公開政府信息數 |
16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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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政務微博公開政府信息數 |
0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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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政務微信公開政府信息數 |
0條 |
|
4.其他方式公開政府信息數 |
36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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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回應解讀情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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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回應公眾關注熱點或重大輿情數 |
0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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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通過不同渠道和方式回應解讀的情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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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參加或舉辦新聞發布會總次數 |
0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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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主要負責同志參加新聞發布會次數 |
0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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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政府網站在線訪談次數 |
0次 |
|
其中:主要負責同志參加政府網站在線訪談次數 |
0次 |
|
3.政策解讀稿件發布數 |
0篇 |
|
4.微博微信回應事件數 |
0次 |
|
5.其他方式回應事件數 |
0次 |
|
三、依申請公開情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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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收到申請數 |
0件 |
|
1.當面申請數 |
0件 |
|
2.傳真申請數 |
0件 |
|
3.網絡申請數 |
0件 |
|
4.信函申請數 |
0件 |
|
(二)申請辦結數 |
0件 |
|
1.按時辦結數 |
0件 |
|
2.延期辦結數 |
0件 |
|
(三)申請答復數 |
0件 |
|
1.屬于已主動公開范圍數 |
0件 |
|
2.同意公開答復數 |
0件 |
|
3.同意部分公開答復數 |
0件 |
|
4.不同意公開答復數 |
0件 |
|
其中:涉及國家秘密 |
0件 |
|
涉及商業秘密 |
0件 |
|
涉及個人隱私 |
0件 |
|
危及國家安全、公共安全、經濟安全和社會穩定 |
0件 |
|
不是《條例》所指政府信息 |
0件 |
|
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
0件 |
|
5.不屬于本行政機關公開數 |
0件 |
|
6.申請信息不存在數 |
0件 |
|
7.告知作出更改補充數 |
0件 |
|
8.告知通過其他途徑辦理數 |
0件 |
|
四、行政復議數量 |
0件 |
|
(一)維持具體行政行為數 |
0件 |
|
(二)被依法糾錯數 |
0件 |
|
(三)其他情形數 |
0件 |
|
五、行政訴訟數量 |
0件 |
|
(一)維持具體行政行為或者駁回原告訴訟請求數 |
0件 |
|
(二)被依法糾錯數 |
0件 |
|
(三)其他情形數 |
0件 |
|
六、舉報投訴數量 |
0件 |
|
(一)維持具體行政行為數 |
0件 |
|
(二)糾錯數 |
0件 |
|
(三)其他情形數 |
0件 |
|
七、向圖書館、檔案館等查閱場所報送信息數 |
0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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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紙質文件數 |
0條 |
|
(二)電子文件數 |
0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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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開通政府信息公開網站(或設立門戶網站信息公開專欄)數 |
0個 |
|
九、依申請公開信息收取的費用 |
萬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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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機構建設和保障經費情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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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專門機構數 |
1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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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設置政府信息公開查閱點數 |
1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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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從事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人員數 |
1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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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專職人員數(不包括政府公報及政府網站工作人員數) |
0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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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兼職人員數 |
1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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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政府信息公開專項經費(不包括用于政府公報編輯管理及政府網站建設維護等方面的經費) |
萬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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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政府信息公開會議和培訓情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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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開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會議或專題會議數 |
2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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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舉辦各類培訓班數 |
2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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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接受培訓人員數 |
18人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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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各子欄目數總數要等于總欄目數量)
單位負責人: 鄒鵬 審核人:石文磊 填報人:尹作江
聯系電話:4299266 填報日期:2016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