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 動物防疫等補助經費政策依據及監督渠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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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號: | 11370304004218234G/2024-5442727 | 文號: | |
發文日期: | 2024-05-10 | 發布機構: | 博山區農業農村局 |
(一)關于病死畜禽無害化處理補助經費
1、政策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動物防疫法》《動物防疫等補助經費管理辦法》(財農〔2017〕43號)
2、補貼標準:病死豬體長小于30厘米的,每頭補助50元;病死豬體長大于30厘米(含),小于70厘米的,每頭補助60元;病死豬體長大于70厘米(含)的,每頭補助65元。對病死牛、羊、禽、兔等其他病死畜禽,按照每集中處理1頭牛折算成10頭體長大于70厘米的豬進行補助,每集中處理1只羊折算成1頭體長大于70厘米的豬進行補助;其他病死畜禽集中處理(含禽、兔、毛皮動物胴體、屠宰環節法定不可食用動物產品及病害動物產品)按照每噸2200元進行補助。
(二)關于強制撲殺補助經費
1、政策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動物防疫法》《動物防疫等補助經費管理辦法》(財農〔2017〕43號)《山東省動物疫病防控財政支持政策實施方案》(魯牧計財發〔2017〕49 號)
2、補貼標準:豬,800元/頭;奶牛、種牛,6000元/頭;肉牛、役牛,3000元/頭;羊500元/只;禽15元/羽;馬12000元/匹。駱駝的撲殺補助標準參照種牛執行;鹿的撲殺補助標準參照肉牛執行;鴿子、鵪鶉的撲殺補助標準參照禽執行;驢、螺的撲殺補助標準參照馬執行。
(三)關于強制免疫“先打后補”補助經費
1、政策依據:關于印發《博山區動物疫病強制免疫“先打后補”實施方案(2023版)》的通知
(四)監督渠道
區農業農村局負責監督政策及資金的落實和使用。
監督電話0533-4110269
監督地址:博山區縣前街46號(博山區農業農村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