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 博山區中小學及幼兒園布局專項規劃(2023-2035年)規劃草案解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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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號: | /2023-5439057 | 文號: | |
發文日期: | 2023-12-27 | 發布機構: | 博山區教育和體育局 |
規劃草案解讀
一、起草背景
習近平總書記在黨的二十大報告中明確提出要實施科教興國戰略,堅持教育優先發展、加快建設教育強國。要加快建設高質量教育體系,發展素質教育,促進教育公平。加快義務教育優質均衡發展和城鄉一體化,優化區域教育資源配置,強化學前教育、特殊教育普惠發展等要求。為區域統籌、合理配置博山區教育事業發展的空間資源,打造人民滿意的優教之城,加快建設現代化教育強市,根據市教育局工作要求,進一步推動博山區教育事業的均衡優質發展,優化教育資源配置,結合淄博市國土空間規劃和“三區三線”劃定成果,編制《博山區中小學及幼兒園布局專項規劃(2023-2035年)》,為博山區教育設施建設管理提供依據。
二、決策依據
(一)法律法規和標準規范
1.《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2018年修正版);
2.《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 (2019年修正版);
3.《城市規劃編制辦法》(2006年修正版) ;
4.《山東省省級規范化學校評估標準與實施細則(試行)》;
5.《山東省規范化學校建設與管理辦法》(魯教基字〔2008〕16號);
6.《城市居住區規劃設計標準》 (GB50180-2018);
7.《中小學校設計規范》(GB50099-2011);
8.《城市普通中小學校校舍建設標準》(建標〔2002〕102號);
9.《中等職業學校設置標準》(建標192-2018);
10.《山東省中等職業學校分級標準(試行)》;
11.《山東省幼兒園辦園條件標準》(魯教基發〔2018〕4號);
12.《山東省普通中小學基本辦學條件標準》(魯教基發〔2017〕1號);
13.《山東省特殊教育學校辦學條件標準》(魯教基發〔2017〕1號);
14.其它國家和地方有關法規、文件。
(二)有關規劃成果等
1.《中國教育現代化2035》;
2.中共中央辦公廳 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于構建優質均衡的基本公共教育服務體系的意見》;
3.《教育部辦公廳關于開展縣域義務教育優質均衡創建工作的通知》;
4.教育部等九部門關于印發《“十四五”學前教育發展提升行動計劃》;
5.國務院辦公廳關于轉發教育部等部門“十四五”特殊教育發展提升行動計劃的通知;
6.《“十四五”縣域普通高中發展提升行動計劃>的通知》(教基〔2021〕8號);
7.《山東省義務教育優質均衡發展縣創建實施方案》;
8.《山東省學前教育條例》;
9.山東省政府辦公廳《關于城鎮居住區配套教育設施規劃建設的意見》(魯政辦字〔2018〕189號);
10.山東省人民政府關于印發山東省“十四五”教育事業發展規劃的通知(魯政發〔2021〕16號);
11.《山東省教育廳等14部門關于印發山東省“十四五”學前教育發展提升行動計劃的通知》(魯教基字〔2022〕11號);
12.《山東省教育廳等7部門關于優化鄉村中小學幼兒園布局的指導意見》(魯教計發〔2023〕2號)
13.淄博市人民政府關于貫徹魯政發〔2017〕24號文件統籌推進縣(區)域內城鄉義務教育一體化改革發展的實施意見(淄政發〔2017〕34號);
14.《淄博市“十四五”學前教育發展提升行動計劃》;
15.淄博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淄博市教育事業發展“十四五”規劃的通知(淄政發〔2022〕2號)
16.《淄博市國土空間總體規劃(2021-2035年)》;
17.《淄博市博山城區控制性詳細規劃》;
三、出臺目的
統籌博山區內各類教育設施,促進教育設施空間分布均衡,提升教育設施總體質量與能級,以適應未來對教育設施的需求。根據未來實際需求,按照規范對區內教育設施進行規模與空間結構上的調整與完善,通過加快實施、調整、新增等各種可行策略與手段,對區內教育設施進行全面優化。構建與教育強市相匹配的一流教育體系,各類教育資源集約高效,符合博山區城鄉結構變化特點和經濟社會發展要求。
四、主要內容
1.遠期規劃
至規劃期末,規劃幼兒園共70所,其中保留40所,新建21所,改建擴建9所;規劃遠期遷建合并15所。規劃小學共14所,其中保留14所;規劃遠期遷建合并1所。規劃初中共4所,其中保留4所。規劃九年一貫制學校共8所,其中保留九年一貫制學校7所,改建1所;規劃遠期遷建合并3所。規劃十二年一貫制學校共1所,其中保留1所。規劃完全中學共2所,其中保留1所,改建1所。規劃高級中學2所,其中保留2所。規劃中職學校共4所,其中保留3所,遷建1所。規劃特教學校共1所,其中保留1所。
2.近期規劃
至2025年,規劃幼兒園共62所,規劃班級數355班,學位數10650個。其中保留59所,新建3所;規劃近期遷建合并3所幼兒園。規劃小學(含九年一貫制學校、十二年一貫制)共27所,其中保留27所,規劃可容納班級544班,學位數24328個。規劃初中(含九年一貫制學校、十二年一貫制)共16所,其中保留15所,改建1所,規劃可容納班級407班,學位數20212個。規劃高中3所(含十二年一貫制、完全中學),保留3所,規劃班級數179班,學位數8950個。規劃中職4所,其中保留3所,遷建1所。規劃特教學校共1所,為保留現狀特殊教育學校。
五、草案解讀單位及聯系方式
草案解讀單位:博山區教育和體育局
聯系方式:42977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