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 淄博市公安局博山分局2013年度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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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號: | /2014-5020762 | 文號: | 無文號 |
發文日期: | 2014-01-11 | 發布機構: | 博山公安分局 |
本年度報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以下簡稱《條例》)的要求,由淄博市公安局博山分局負責編寫。全文包括概述、政府信息公開的組織領導和制度建設情況、主動公開政府信息以及公開平臺建設情況、政府信息公開申請的辦理情況、政府信息公開的收費及減免情況、因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提起行政復議及行政訴訟的情況、政府信息公開保密審查及監督檢查情況、所屬事業單位信息公開推進情況、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改進情況。
一、概述
根據博山區政府和淄博市公安局信息公開工作辦公室的要求,分局及時完成了《淄博市公安局博山分局信息公開目錄》和《淄博市公安局博山分局信息公開指南》的編制工作。
按照相關要求,將本部門與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關系密切的政府信息劃分為應主動公開、依申請公開和免于公開等三類,并進行全面梳理。同時,分局從公開信息的梳理、發布、受理、答復以及此項工作的監督和檢查等多個方面進一步細化了各相關部門的工作職責,形成和規范了政府信息公開長效工作機制,并根據各方意見適時調整、充實和完善。截至2013年底,我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運行正常,政府信息公開咨詢、申請以及答復工作有序開展。
二、組織領導和制度建設情況
分局成立了由分局主要領導任組長,各相關部門主要負責人為成員的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領導小組,在分局指揮中心設立辦公室,專門配備了工作人員,設立了專門的信息申請受理點,具體負責落實此項工作的開展。
三、主動公開信息及公開平臺建設情況
2013年主動公開政府信息3條。為了方便公眾更便捷、更迅速的了解信息,分局按時對平臺進行了更新維護,同時依托市公安局研發的淄博公安民生服務在線,及時公布了公安機關內設機構、直屬單位和派出所的設置及其相關工作職能等有關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開申請的辦理情況
2013年度未受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
五、政府信息公開的收費及減免情況
2013年度未發生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收費及減免情況。
六、因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提起行政復議及行政訴訟情況
2013年度未發生針對本部門有關政府信息公開的申請行政復議和提起行政訴訟情況。
七、政府信息公開保密審查及監督檢查情況
2013年度,分局按照要求及時對政府信息公開進行了保密審查及監督檢查,未發現問題。
八、所屬事業單位信息公開推進情況
2013年度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有序開展,運行正常。
九、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改進情況
1、信息量、受理量相對較少。由于分局各項業務工作主要是依據上級公安機關制定的各類規章制度進行處理,分局在業務方面自行制定的屬于主動公開和依申請公開范圍的信息相對較少。目前主動公開的信息基本上都是常規類信息,而分局范圍內沒有依申請公開信息發布。
2、加強溝通、及時維護。分局將進一步加強與區政府和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開部門的溝通,及時了解工作的有關要求以及相關信息的更新、修改情況,并將新修改的信息通過公開接待窗口、博山區政府信息公開門戶網站等途徑及時予以公開。
3、強化意識、完善機制。當前,我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正在不斷規范之中,存在少數業務部門公開政府信息主動性不強、部分民警政府信息公開積極性不高等問題。下一步,分局將進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開力度,擴大政府信息公開范圍,規范政府信息公開行為,嚴格執行政府信息公開制度,豐富政府信息公開形式,積極服務廣大人民群眾。
2014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