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 博山風景名勝區管委會2018年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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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號: | 11370300MB28212168/2019-5024370 | 文號: | 無文號 |
發文日期: | 2019-03-05 | 發布機構: | 博山風景名勝區管理委員會 |
博山風景名勝區管委會
2018年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山東省政府信息公開辦法》規定和有關文件要求編制本報告,現將博山風景名勝區管委會2018年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統計情況和年度報告有關事項報告如下:
一、概述
2018年,博山風景名勝區管委會認真貫徹落實《信息公開條例》,不斷建立和完善政府信息公開制度,認真遵守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要求,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的知情權、參與權、監督權和表達權,不斷推進風景名勝信息公開工作取得新成效。
二、組織領導和制度建設情況
信息公開工作是一項系統工程,博山風景名勝區管委會高度重視信息公開工作。建立由黨政辦具體負責推進、指導、協調、監督工作,指定專人具體抓,各局室具體負責職責范圍內政務信息公開的工作機制。進一步優化建立健全政務信息公開工作機制,明確專人負責具體任務,確保政務信息公開工作有序進行。
三、政府信息主動公開情況
博山風景名勝區管委會按照《條例》,堅持“公開為原則,不公開為例外”,積極做好主動公開工作。2018年,管委會政府信息公開全部為主動公開,全年主動公開信息7條。
四、政府信息依申請公開和不予公開情況
2018年,博山風景名勝區管委會無單位和個人提交公開政府信息的申請。
五、政府信息公開的收費及減免情況,保密審查情況
本年度無因政府信息公開產生的收費和減免情況,公開內容不屬于保密內容。
六、因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行政復議、提起行政訴訟的情況
2018年,博山風景名勝區管委會未發生因政府環境信息公開申請行政復議、提起行政訴訟的情況。
七、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改進措施
2018年度,博山風景名勝區管委會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與《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的要求相比,工作上還存在一定的差距。
出現問題的主要原因是:一是對《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研究貫徹力度較弱,相關制度和程序還不完善,公開內容不夠全面。二是風景名勝區管理工作專業性較強,公開信息較少。三是管委會政府信息公開的時效性、系統性較弱。
改進措施:一是繼續加強政府信息公開透明度。對需要公開的信息,及時在網上公開。二是加強對《政府信息公開條例》貫徹落實力度。三是對原有政府信息公開情況進行完善補充。四是強化信息工作者業務工作水平。五是規范政府信息公開流程,保證公開信息的完整性、時效性與合法性。
八、其他需要報告事項
無其他需要報告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