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 博山區財政局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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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號: | 11370304004313792B/2017-5024010 | 文號: | 無文號 |
發文日期: | 2017-03-14 | 發布機構: | 博山區財政局 |
博山區財政局
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結合我局實際情況編制了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全文包括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情況及相關行政復議、申述、訴訟情況,存在的主要問題和改進措施等。本年度報告中所列數據的統計期限從2016年1月1日到12月31日止。如對本年度報告有任何疑問,請與博山區財政局辦公室聯系(電話:0533—4180612,電子郵箱:bsczj@126.com)。
一、 信息公開工作概述
根據《條例》要求,我局持續深入開展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為此,我局成立了財政局政府信息公開領導小組及下設辦公室,專門配備了專職工作人員,設立了信息申請受理點。2016年,我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開展順利,政府信息公開咨詢、申請以及答復工作運行正常。
我局認真貫徹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相關要求,加強對財政信息公開工作的領導,依法公開財政信息,健全財政信息公開工作體制,完善信息發布機制和監督檢查機制,規范依申請公開財政信息的流程,把財政信息公開各項工作落到實處。具體表現在:一是繼續落實由局長任組長,其他黨組成員任副組長,局屬科室負責人任成員的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領導小組工作制度;二是建立健全政府信息發布協調機制、保密審查機制和監督考核機制,編制統一規范的政府信息公開指南和目錄,重點推動公眾關注度高的政府信息公開,逐步建立行政權力公開透明運行的管理體制。
一年來,我局嚴格按《條例》及省、市、區政府的相關要求,對政府信息實行了有效公開,加強領導,完善措施,創新方式,狠抓落實,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深入推進,機關作風有效轉變,服務群眾的意識明顯增強,人民群眾對我局的滿意度不斷提高。
二、政府信息主動公開情況
隨著信息社會發展,公眾對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對此,局黨組高度重視,要求進一步增強工作的責任感,更加積極主動地做好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實行信息公開問責制,要求政府信息公開堅持“公開原則、不公開為例”和“誰公開、誰負責”的原則,由信息中心負責全局政府信息公開責任追究工作的指導、監督和檢查,負責對信息公開科室違反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規定的處理。2016年,我局采取各種措施,加大主動公開的力度,突出主動公開的重點,主動公開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按照區政府統一部署,按照機構職能、規范性文件、規劃計劃、業務工作、統計數據等劃分,2016年全年主動公開信息740條,其中政府網站公開18條,政府采購業務信息722條。
(一)穩步推進預算決算和“三公”經費公開工作
深入推進預算公開,除涉密部門外,全面公開財政及部門預決算和“三公”經費預決算,并細化公開到經濟分類的款級科目,全面公開政府專項和單位專項資金清單,提高財政工作透明度。
(二)加大政府采購信息公開力度
嚴格按照上級要求公開政府采購法律、法規、規章和其他規范性文件,政府采購招標業務代理機構名錄,集中采購目錄、政府采購限額標準、公開招標限額標準,代理機構的考核結果及代理機構、供應商不良行為記錄名單等;及時公開政府采購項目預算、采購過程、采購結果,細化公開中標成交結果,逐步建立政府采購預算、執行、結果全過程信息公開制度。
三、政府信息依申請公開工作情況
2016年未收到公民、法人及其他組織提出的信息公開申請。
四、公眾因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行政復議、投訴的情況
2016年,未發生針對局機關政府信息公開事務的行政復議案;未發生針對局機關政府信息公開事務的投訴。
五、存在的問題及整改措施
我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雖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仍存在但仍存在不足:一是公開信息內容不夠豐富,公開內容形式較為單一。二是信息動態報送意識較薄弱,以致信息發布不夠及時、版面不夠新穎。三是信息發布機制有待進一步完善。財政信息公開需要各部門協調合作,信息提供、審核、發布機制有待進一步加強,與政府信息公開的要求還存在差距。四是工作隊伍有待進一步加強,業務培訓還需提高。
下一步,局機關將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繼續加強對《條例》的學習,著力健全部機關信息公開的各項制度機制,全面推進信息公開,推動信息公開工作邁上新臺階。
1、理順體制、機制,落實工作責任。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明確各職能部門在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中應負的責任,嚴格執行信息公開,加強監管力度。
2、加強統計分析,定期調研匯總。定期研究分析信息公開工作中的新情況、新問題,穩妥處置申請。
3、加強指導培訓工作。定期邀請專家講座,組織相關工作人員對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業務學習培訓,強化責任意識,規范辦理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