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關于印發《池上鎮預防未成年人溺水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發文機關
博山區池上鎮
發文字號
池政發〔2024〕15號
索引號
11370304004234015Q/2024-5453863
成文日期
2024-05-29
發文日期
2024-05-31
主題分類
綜合政務-政務公開
有效性
有效
池上鎮人民政府
各村、鎮直各部門、各有關單位:
現將《池上鎮預防未成年人溺水工作實施方案》印發給你們,請認真抓好貫徹落實。
池上鎮人民政府
2024年5月29日
池上鎮預防未成年人溺水工作實施方案
根據淄博市安委會辦公室《關于進一步加強未成年人防溺水工作通知》、博山區委教育工作領導辦公室《關于組織未成年人防溺水工作通知》和《關于印發博山區預防未成年人溺水集中排查整治行動方案通知》要求,從即日起至9月份,根據有關會議精神,結合我鎮實際,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工作目標
充分認識加強未成年人防溺水工作的重要性和緊迫性,認真貫徹落實省、市、區有關文件精神,深刻吸取溺水事故教訓,進一步強化部門監管責任,學校主體責任和家庭監護責任。全面構建政府、學校、家庭、社會“四位一體”防溺水工作體系。堅持“邊排查、邊整改”的原則,發現一處、整改一處,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實行黨政領導,部門聯動,齊抓共管的長效機制。
二、組織領導
成立鎮預防未成年人溺水工作領導小組。鎮主要領導任小組組長,鎮黨委副書記、政協委員聯絡室主任馬昌華、副鎮長鉉律、副鎮長張敬瑚任副組長,小組成員涵蓋其他班子成員及中心校、派出所、衛生院負責同志,有關部門單位及各村主要負責人。
三、職責分工
鎮分管教育、安全生產和分管農業、水利的領導同志具體負責牽頭、組織協調相關職能部門、人員落實相關職責。負責防溺水安全教育的開展、檢查督促、資料收集與歸檔等工作。各村、各駐村干部、各部門單位要按照“管行業必須管安全、管業務必須管安全、管生產經營必須管安全”及“屬地管理”的原則,切實加強重點水域的監測管理,全面落實防溺水工作監管責任。
(一)安環辦:深入開展重點水域在極端氣候條件下的現場監督檢查行動,將預防各類溺水傷亡事故發生工作列入安全管理的重要內容,加強對各責任單位督查、協調。督促各企業至少組織一場次以上以預防溺水事故為主題的安全防范教育,增強外來務工人員的安全意識和對子女監護的責任意識。
(二)規劃建設辦:對在建水利工程、農村土地整理等因施工造成基坑積水等,要加強巡查值守,工程完工后及時妥善處置。無法處理的設立警示標志和有效的防護設施,加強巡查管理,并建立整治管理工作臺賬。
(三)衛生院:制定溺水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確保事故發生后,救援人員迅速到位,及時開展應急救援;配合學校做好預防溺水教育工作,幫助學生學習和掌握正確的救人自救常識。
(四)中心校:將防溺水安全教育作為“每天第一課”,同時要組織開展“六個一”宣傳教育活動,成立學生防溺水“聯防小組”,提醒告誡學生家長要看護好孩子,切實履行好監護人職責。召開一次防溺水專題教育班會,組織召開一次安全教育專題家長會,舉辦一期防溺水進校園服務活動,開展一次家訪活動并發放致家長一封信,組織學生開展一次防溺水承諾書簽訂活動。
(五)派出所:配合有關部門開展水域排查,及時組織對溺水事故的救援,調查事故原因,鑒定事故性質,處置或協助處置事故善后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對非法破壞以及對塘壩任意改造等現象進行嚴厲打擊,對因此而遺留的水坑、圍堰等,要責令責任人限期修繕,確保不留隱患。
(六)各村:加強對區域內水域的巡查,排查轄區內河流、池塘、水塘、積水坑地等危險區域,要落實警示標志和防護設施;加強對居民群眾的教育,督促家長切實擔負起對未成年人的法定監護責任。落實網格員化管理責任,建立健全水域日常巡查制度和未成年學生巡查制度,做到人員到位、巡查到位、監督到位。
四、工作重點
突出溺水事故預防,切實看牢學生、兒童以及來博山務工、探親的外來人員;重點6月至9月溺水事故高發的時段;守牢易發生溺水事故的水庫、溝渠、河塘等危險水域。
(一)全面排查整治隱患
1.各村按屬地管理原則,對轄區內的溝渠、水塘、水坑等水域開展安全隱患大排查,對水域所屬地方、責任人、安全隱患以及警示標識等情況進行全面檢查,逐一建立臺賬。分片到人,確保每個溝渠、水塘、水坑都有責任人。
2.嚴格落實屬地管理責任,各村要建立轄區內片區未成年學生兒童臺賬,對重點人群(留守兒童)實行分類管理,建立網格化責任體系,責任到人到戶。
(二)大力開展防范宣傳。各學校要開展安全教育活動,進一步加強與家長的溝通聯系,切實履行對未成年人的監護職責。各村、各有關部門單位要通過各種途徑、方式加強對來博山務工、探親的外來人員的防范宣傳。
(三)著力形成工作合力。各村要主動作為,積極履責,加大重點時段、重點水域巡防頻率,提升預防溺水事故工作實效。各部門單位要自覺參與,整合力量,做到資源共用、信息共享。
(四)大力提升救援能力。各村、各有關部門要進一步完善應急處置機制,提前做好處置溺水事故各項準備,添置必要救援器材,全面開展應急救援培訓,堅決防止因出警不及時、處置不果斷而耽擱救援時間,造成不良影響。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認識,加強領導。各村、各單位要站在以人為本、生命至上的高度,切實把預防未成年學生溺水工作擺上更加重要的位置。各村、各單位要建立健全預防未成年學生溺水工作領導組織,認真部署、強力推進預防未成年學生溺水工作,確保工作抓緊、抓實、抓出成效。
(二)強化措施,加強督查。各村、各單位要圍繞努力確保未成年學生安全的目標,加強督導檢查,確保機制健全、任務明確、措施到位。要健全工作方案和應急預案,細化工作措施,認真開展自查和整改工作,建立隱患排查臺賬,對發現的各類隱患逐一進行整改,確保警示標識、隱患整改、監管監控全覆蓋。
(三)加強協作,強化責任。各相關單位要加強協調配合,齊抓共管,全面排查安全隱患,及時解決突出問題,形成黨政領導、部門聯動、依法監管、社會參與的聯動機制。建立健全預防未成年學生溺水工作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層層抓落實的工作格局。各村、各單位要按照工作要求,加強信息報送,不得有情不報和緩報。凡因工作不到位、責任不落實、措施不得力而引發事故或造成嚴重后果的,將嚴肅追究相關責任人的法律責任。
附件:1. 鎮預防未成年人溺水工作領導小組
2. 鎮重點水域巡查制度
3. 村級危險水域排查工作臺賬
4. 村級未成年防溺水學生臺賬
5. 重點水域巡查記錄表
附件1
鎮預防未成年人溺水工作領導小組
組 長:賈友斌 鎮黨委副書記、鎮長
副組長:馬昌華 鎮黨委副書記、政協委員聯絡室主任
鉉 律 副鎮長
張敬瑚 副鎮長
成 員:張 凱 鎮黨委副書記
張 斌 鎮黨委委員、紀委書記、區監委派出池上鎮監察室主任
孫 帥 鎮黨委委員、副鎮長
鹿傳慧 鎮黨委委員
相啟龍 鎮黨委委員、黨建工作辦公室主任
王 凱 鎮黨委委員
伊善偉 副鎮長
徐 琪 鎮人大副主席
馬兆鋒 中心學校校長
倪 軍 派出所所長
鄭 雷 衛生院院長
丁炳楊 鎮農業農村綜合服務中心主任
李泳鋼 鎮水利水保站科員
焦玉群 鎮衛計站科員
各村委會主任
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鎮中心學校,由張敬瑚同志兼任辦公室主任,馬兆鋒任辦公室副主任,負責防溺水領導小組日常工作。
附件2
鎮重點水域巡查工作制度
根據上級部門關于防溺水工作的有關規定,層層落實責任,加強防溺水巡查工作,促進我鎮防溺水工作有條不紊地實施,特制訂本制度:
1. 巡查時間:每年5—9月,每天進行巡查,并詳細記錄在巡邏臺賬中。
2.巡查人員和帶班領導必須保證全天候通訊暢通。如發現青少年兒童下水或在水邊玩耍逗留,應及時制止,勸其回家,并將學生所在村組、姓名記錄下來報村委會處理。
3.巡查人員應做好當天巡查情況記錄,協助村里處理突發事件,當天巡查人是當日防溺水工作直接責任人。
4.要在幾個重要時間段內不間斷地對所負責的水域進行巡查,不允許脫崗,或私自找人代班,由于玩忽職守等造成的責任事故由當事人負完全責任。
5.巡查人員要嚴格遵守巡查制度,不得擅自脫離工作崗位;有事外出必須請假,須報請村書記批準,另作安排;否則,造成的責任事故由當事人負完全責任。
附件3
附件4
附件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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