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服務做加法,企業減負增活力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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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執行+修復”護航企業發展。出具全市首份份信用修復決定書,入選全省助力“誠信興商”十大典型案例。創新推行企業信用修復制度,對符合信用修復條件的36家被執行企業及時予以信用修復,幫助企業走出受限困境、實現“造血再生”,取得了社會效果和法律效果的有機統一。 二是“執行+網格”助力執源治理。把執行工作納入到社會綜治的大格局中,創新推行“執行+網格”工作模式,上線運行“博源執和”執源治理網格化管理平臺,充分發揮網格員靠近前端、熟悉基層的優勢,協助開展輔助送達、提供線索、執前調解、督促履行等工作486起,讓糾紛在網格里、家門口得到化解。 三是“執行+服務”切實保障民生。創新實行“預失信”和“寬限期”制度,發出全市首份涉企預失信告知書,通過懲戒警示督促被執行企業主動履行義務。發出全市首份涉企《預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告知書》,通過懲戒預警促使被執行人主動履行義務。常態化開展“魯中雷霆”集中執行行動23次,執結案件1077件,執行到位金額2.13億元,其中為本地企業和群眾執行到位3096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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